庾道季詫謝公曰:“裴郎雲:‘謝安謂裴郎乃可不惡,何得為復飲酒?’裴郎又雲:‘謝安目支道林,如九方臯之相馬,略其玄黃,取其俊逸。’”謝公雲:“都無此二語,裴自為此辭耳!”庾意甚不以為好,因陳東亭經酒壚下賦。讀畢,都不下賞裁,直雲:“君乃復作裴氏學!”於此語林遂廢。今時有者,皆是先寫,無復謝語。
玉不琢,不成器;人不学,不知道。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,教学为先。《兑命》曰:“念终始典于学。”其此之谓乎!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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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君子戒慎,不失色于人。国君抚式,大夫下之。大夫抚式,士下之。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刑人不在君侧。
曾子曰:“身也者,父母之遗体也。行父母之遗体,敢不敬乎?居处不庄,非孝也;事君不忠,非孝也;莅官不敬,非孝也;朋友不信,非孝也;战陈无勇,非孝也;五者不遂,灾及于亲,敢不敬乎?亨孰膻芗,尝而荐之,非孝也,养也。君子之所谓孝也者,国人称愿然曰:『幸哉有子!』如此,所谓孝也已。众之本教曰孝,其行曰养。养,可能也,敬为难;敬,可能也,安为难;安,可能也,卒为难。父母既没,慎行其身,不遗父母恶名,可谓能终矣。仁者,仁此者也;礼者,履此者也;义者,宜此者也;信者,信此者也;强者,强此者也。乐自顺此生,刑自反此作。”曾子曰:“夫孝,置之而塞乎天地,溥之而横乎四海,施诸后世而无朝夕,推而放诸东海而准,推而放诸西海而准,推而放诸南海而准,推而放诸北海而准。《诗》云:『自西自东,自南自北,无思不服。』此之谓也。”曾子曰:“树木以时伐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夫子曰:『断一树,杀一兽,不以其时,非孝也。』孝有三:小孝用力,中孝用劳,大孝不匮。思慈爱忘劳,可谓用力矣。尊仁安义,可谓用劳矣。博施备物,可谓不匮矣。父母爱之,嘉而弗忘;父母恶之,惧而无怨;父母有过,谏而不逆;父母既没,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。此之谓礼终。”乐正子春下堂而伤其足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。门弟子曰:“夫子之足瘳矣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,何也?”乐正子春曰:“善如尔之问也!善如尔之问也!吾闻诸曾子,曾子闻诸夫子曰:『天之所生,地之所养,无人为大。』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谓孝矣。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可谓全矣。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。今予忘孝之道,予是以有忧色也。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。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道而不径,舟而不游,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。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恶言不出于口,忿言不反于身。不辱其身,不羞其亲,可谓孝矣。”
郝隆為桓公南蠻參軍,三月三日會,作詩。不能者,罰酒三升。隆初以不能受罰,既飲,攬筆便作壹句雲:“娵隅躍清池。”桓問:“娵隅是何物?”答曰:“蠻名魚為娵隅。”桓公曰:“作詩何以作蠻語?”隆曰:“千裏投公,始得蠻府參軍,那得不作蠻語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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