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萝卜没玩过这种脑筋。
傻愣愣地看着宿主,“为什么呀?”
提交合理的申请诉求,不是应该实事求是吗?
尹秋枫摆摆手,“实事求是是没错,但咱们也打个同情分嘛。”
小萝卜这就明白了,“那我知道该怎么做了。”
他拍着胸脯保证,又问:“要什么类型的?男的女的?年纪多大?”
“要个普通长相就行了,最好是那种没有什么记忆点的。”尹秋枫说,“这种最不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,男女倒是无所谓,年纪比我大一些吧,四十多的样子。”
毕竟表面上是做黄金回收的,太年轻的,压不住场子,四十多岁,看起来就沉稳可靠许多了。
小萝卜不停点头记录,“那就要一个店长型翻仿生人。”
“OKK。”
尹秋枫都期待上了,“5000年后,还真是了不得,仿生人都有了。”
小萝卜一边写申请,一边跟宿主聊天,“别说5000年了,就你们历史上,始皇帝的时代,他们能想象到手机这种科技吗?能想象到人类真的能飞上天吗?”
别说敢不敢这么设想,是根本想象不到的。
就比如,现在拿着手机去大禹,给大禹的人说,这东西能在千里之外传音,大禹的人肯定会觉得这是仙术。
而宿主这个时代,已经很棒了,至少他说起空间戒指,说起仿生人,宿主都大概知道是什么东西。
可能他们的星际时代,就是把宿主这个时代所有的科学幻想都变成现实了吧。
所以,5000年的时间,发展出仿生人这种科技,似乎也不奇怪了。
“是这个道理了。”尹秋枫也就是感慨了两句,“所以那仿生人什么时候能到啊?用什么形式过来啊?”
“很快的吧,如果顺利的话,七个地球日左右的样子。”小萝卜说,“放心,不会突然出现吓你一跳的。”
有了他在这个时代做定位,也不会穿跑偏了。
他先前就是没有准确穿到黎砚回家的时间,时间跳跃了好几次,这才把能量耗尽了的。
也幸好啊,碰到了宿主。
如果没碰到宿主,他可能等不到黎砚回老家,就有可能直接陷入休眠了。
按照宿主他们这个时代的话来说,可能这都是缘分。
反正,他挺喜欢尹秋枫这个宿主的。
反而对黎砚的感官不太行,哼哼,宿主改了一百多个版本的设计稿呢,这么龟毛,要真成了他的宿主,还不知道怎么折腾他这棵水灵灵的大萝卜呢。
山庄里的黎砚突然打了两个喷嚏,是不是有人在背后蛐蛐他了?
“对了,这四盆花和树苗怎么办?”尹秋枫问,“有办法了吗?”
小萝卜一僵,“我写申请的时候问问,反正现在不会枯萎,你先放家里就行。”
尹秋枫也没多想,只要系统有办法就行。
反正现在其他的物种都还没收回来呢,这四盆花木,就抱到二楼去,也能装点一下他的屋子了。
安置好花木,尹秋枫转身去试汉服去了,嘿嘿,还不错,照着镜子,夸了自己一句古风美男子。
小萝卜捧场,“宿主帅。”
第二天一早,当他穿着一身华丽的汉服打开杂货铺大门的时候,几乎所有人都惊呆了。
特别是那些天天都来的。
“尹老板今天还换风格了?”老熟客调侃,“今日这么穿,却是比之前强很多了。”
尹秋枫笑了笑,“今日准备出门去转转盛京,总不好还穿我缺胳膊的衣服。”
“是极是极,之前那般的衣裳,虽然新颖别致,但总归有些不伦不类,有违礼教,今日这般极好。”
虽然还是和大禹的服装形制有区别,但这身衣服着实好看又华丽,尹老板穿在身上,气质都不同了。
何花母子三人也震惊,“老板这样穿,比起盛京的美男子还要俊美几分了。”
尹秋枫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了,“那什么,我吃个早餐,贵客们还是跟以前一样,排队进来,何花,你负责招待。”
今天朱鸣还没到,他刚好可以观察何花的工作能力。
何花还是有点儿紧张的,但面上不显,而且手脚麻利,雷厉风行,“小希,你去把早餐给老板送来,小望,你把烧好的热水拿出来,泡一壶清茶,在门口招呼顾客。”
小希小望齐声,“是。”
顾客进门,何花带着笑意迎接,客人问到商品,她开口就能讲解,遇到不熟悉的商品,也不露怯,大大方方地问老板。
一天时间,就能记住这么多的东西,这记忆里,放在现代也是很牛批的了。
尹秋枫颇为满意,假以时日,何花胜任古代杂货铺的店长,应该是没有问题的,估计到时候也不用再来一个仿生人了。
不确定,等以后再看吧。
今天上午的生意都很顺利,不到十点,昨晚才上新的货架就已经卖空了。
至于网上拿的那批货,他今天没拿出来,别到时候又是人挤人。
先顺畅了之后再说。
朱鸣都感慨了两句,“尹老板这生意,都要羡慕死附近做生意的小商户了。”
“父老乡亲也就是图个新鲜。”尹秋枫看得很清楚。
大部分日杂用品,都能在盛京找到平替。
吃的喝的这一类的,终究不是生活必需品。
不过,日化这一类的,倒是卖得不错。
每天都有不少小姐夫人的丫鬟红着脸来买几包卫生巾,然后藏在布包里,快速离去。
还有香皂和沐浴露,女性顾客也比较多。
再过渡一段时间,尹秋枫就要开始精简杂货铺的货物种类了。
陈凌霄来的时机刚好,何花他们刚把杂货铺打扫干净。
“尹兄今日这穿着打扮,还有这气质,还真是让愚弟有些自惭形秽了。”
今天几乎每个人进门都要夸一夸尹秋枫的衣服,他都快麻了。
“陈兄莫要调笑我了。”尹秋枫牵着大王的狗绳,贵妃趴在大王的脑袋上,小萝卜也骑在大王的背上,“走罢,有劳陈兄带我去盛京转转。”
盛京不小,想要靠两条腿逛完,半日的时间肯定不行。
陈凌霄准备得很充分,“尹兄上马车吧,狗勾也能带上来。”
这大狗被尹秋枫打理得很干净,而且性格也很温顺。
好歹是侯府的马车,宽敞着呢。
大王还是第一次坐这样的车子,好奇地把脑袋支在马车窗户上。
现在大王都快成尹秋枫这个杂货铺的招牌了。
马车驶过,路人只要看一眼就知道马车里面肯定坐着杂货铺的老板。
毕竟之前也没见尹老板把狗单独放出来过。
还有部分眼力好的,认出这是靖澜侯府的马车,稍微诧异了一下。
堂堂靖澜侯府,怎么跟一个商户结交?
照顾生意,对尹老板高看一眼,这也就算了,听说那安郡王和长公主也对杂货铺老板高看一眼呢。
但是,真要结交,他们就看不明白了。
马车外的窃窃私语,没有影响到尹秋枫和陈凌霄。
陈凌霄几乎是把行程都安排好了,“我们先去我陈家旁支的香料商楼,然后再请尹兄赏光,尝一尝这盛京的美食。”
尹秋枫笑了笑,“陈兄安排就行,不过,我们买了香料之后,那附近可有其他的商铺?我都想去看看。”
“自然。”陈凌霄说,“先前就屡次提议了让尹兄去玄武大街做生意的,今日,我们要去的,便是玄武大街。”
玄武大街,各种商品,可以说是应有尽有。
盛京还真挺大的,不光大王好奇地支棱着脑袋,就连尹秋枫在离开将军路之后,也频频看向窗外。
甚至还借着袖子的遮挡,用手机拍了好多照片。
陈凌霄也很上道,时不时地开口跟尹秋枫讲解两句。
尹秋枫从前也不是没有去古镇旅游过,但是看到正儿八经的‘古镇’,这种感觉还是不同的。
人们身上的衣服,几乎就能看出来这人的阶级。
终于到了玄武大街。
陈凌霄让车夫停了车,“既然尹兄想逛一逛,不如直接从街头开始?”
“当然可以。”
鳞次栉比的商铺,琳琅满目的商品,还有络绎不绝的行人。
玄武大街,跟其他街道上的人文就有很大的差别了。
几乎看不见穷人,即便是有,那也是贵人家的奴仆丫鬟等等。
“这是盛京最好的医馆。”陈凌霄此刻已经从尹秋枫手里接过了大王的牵引绳。
别说,牵着这么一只威武的大狗子上街,还挺威风。
到底也只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,他笑着跟尹秋枫讲解,“这里的大夫基本上都是宫里退下来的太医。”
尹秋枫琢磨着,“不如先去医馆看看?”
“尹兄身体不适?”陈凌霄紧张。
“并无,就是想去看看,能不能买点好的补品,人参这一类的。”
陈凌霄欲言又止,真正好的百年人参,几乎大部分都落入了权贵的手里。
流落到外头的,要么是年份不行,要么是品相不行。
不过尹兄要看看,他也自当奉陪,他记得他爹库房里还有几支百年人参来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