玫瑰不知道在方协文怀里哭了多久,更不知道抬起头的那个瞬间,她在他眼中有多么破碎多么美。
发带松散,青丝凌乱,眉心微蹙,眼角还挂着泪痕,至此,梨花带雨和我见犹怜两个词才算是在方协文的字典里具象化。
他有些担心,拿纸巾帮她擦了擦眼泪,却仍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包裹她此刻的脆弱。
玫瑰有些不好意思,瓮声瓮气地问,“我哭的样子是不是特别丑?”
方协文抚了抚她的头发,哄道,“我要是说你哭的样子是我没见过的另外一种美,恐怕那个不好好教我说话的老师又要被你打了。”
玫瑰果然破涕为笑,嗔怪地瞥了他一眼:“你都不问问是谁把我惹成这样的吗?”
方协文神色黯了一黯,垂眸看着她,半含着委屈:“早想问了。”
“你这个家伙,想问你就直接问呗,我还能瞒着你不成?”玫瑰的情绪缓和了许多,这会儿也不哭了,直接拉着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,“是我哥。”
“你哥?”方协文有些吃惊,这个答案显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。
玫瑰冷哼,“不然呢?你都不知道我哥那个人有多自负和讨厌,我觉得他那个智商啊,都在当年考清华时候耗光了,不然能大龄单身到三十岁还找不到对象吗,就这他还张牙舞爪指导我怎么谈恋爱呢,你说好笑不好笑。”
方协文眼皮顿时一跳,语气却听不出来多大波动,倒像是开玩笑,“所以,你哥不同意你和我在一起?”
玫瑰立刻难以置信地看了他几秒。这个家伙简直聪明得过了头吧!就凭这只言片语,他就猜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?
“你这么看着我干嘛?”方协文有些尴尬,“我脸上有花?”
玫瑰摇摇头,“我只是在叹服你们理科生的逻辑思维。”
方协文却格外认真,“玫瑰,虽然我没有兄弟姐妹,但是我也能理解你哥此刻的心情。等将来咱们有了女儿,我没准比他还紧张呢。从世俗的眼光来看,我的确不是你最好的选择,这一点,无论如何我得承认。不过玫瑰,你相信我,以互联网为中心的时代已经来临了,你给我十年,不,用不上十年,我一定会给你和孩子很好的生活的。”
玫瑰歪着头,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男人笨拙而真诚地表达着自己的情感,有点感动但更多的是觉得离谱,最后她挑了挑眉,“哎方协文,你占便宜也要有个限度吧?我们这才刚交往几天啊,你都开始幻想我们有孩子的事了?谁要给你生孩子啊。”
方协文顿时红了脸,慌张地解释道:“我不是那个意思……我……”
“不是那个意思?哦,那就是随口说说跟我逗闷子呢,更该打。”玫瑰说着就拈起了盘子里的几颗石榴扔向了他,骂了句,“虚伪。”
不想下一秒,她就整个人被他扯入了怀中,出租屋的小沙发不堪负累,似乎随时有倾覆的危险。而他眼中的风雨欲来之势更是酝酿到了极致,只是这样的简单的对视,玫瑰就感觉自己已经被他眼中的爱与欲淋透了,周身都濡湿而黏腻,暧昧到令人心颤。
她紧张至极,不禁用力抓紧了身侧的抱枕。也是很奇怪,男女之间那些事在这她这早已不是什么神秘之境,可她就是还会期待,还是会为他心跳加速。
方协文和庄国栋无疑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种男人,相比于那一位的自恋和自负,他则更加内敛和矜持,当然这和两人的成长经历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,但她也说不上哪种更有魅力。
要是换做之前的她,肯定是更喜欢庄国栋那种直白而热烈的男人,而现在,她反而觉得适当的留白张力更足,细水流长的爱情更细腻动人。
“玫瑰,我对你是真心的。”
他没有吻她,反而说了这么一句话。
他的克制让玫瑰越发心动,却还是忍不住试探道,“真的吗?那我在你心里会一直都排在第一位吗?”
“自然。”
“那和你自己比呢,和你的前程比呢?”
“你永远都是第一位。”他的眼神炽热而真诚。
玫瑰不信,“那我要是我毕业回北京你要怎么办?要是我继续出国深造呢?”
“我会追随你,你去哪,我就去哪。”
“方协文你少哄我,谁不知道你们男的在得不到的时候都会说一些自我感动的话,你别把我当成三岁小孩。”
满怀期待地奔向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却坠入万丈深渊的回忆太可怕,她不想再经历一次。
“我没有哄你。”他帮她把一缕凌乱的额发别到耳后去,“除非,有天是你先不要我了。”
玫瑰听了立刻不干了,“那不行,就算我不要你了,也不准你撂开手,因为说不定哪天我就会回头呢?我不想回过头的时候看不见你。”
“好,那我就一直抓着你不放好了。”
两人相视一笑。
热恋中的男女总会不负责任地说些感天动地的誓言,这是人类的通病,所以他们并没有预想到有天这句话会一语成谶。
多年后,她果然不想再要他,头也不回地登上飞往北方的航班,而他也果然没有食言,追着她和孩子去了北京。
最后,她还是回了头。
“好了,赶紧把石榴吃了吧。”方协文放开玫瑰,“再不吃一会儿氧化了。”
玫瑰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,无语道:“方协文,这就完了?”
方协文笑,戳了戳她的头,“你一个小姑娘,脑子里整天胡思乱想些什么啊?”
“食色性也,大家都是成年人,你敢说你脑子就没有那些想法?”
方协文不答,只是用小勺子塞了她一嘴的石榴:“快尝尝甜不甜?”
玫瑰被他塞得呼吸一滞,红色的石榴汁顺着嘴角就流了下来,在她细如白瓷般的脸上留下一道诱人的红痕。
“方协文你……”玫瑰咳嗽了两声,转头就去找桌上的纸巾盒。
可还没等她的指尖摸到茶几的边缘,他的手指就已经替代纸巾帮她把那抹红痕擦掉了。
下一秒,更令她目瞪口呆的是,他竟然就这样当着她的面毫不忌讳地将那些汁液都吮进了嘴里,“还挺甜的,你慢慢吃,我下去洗澡睡觉了,你也早点休息,晚安。”
神色正经到,仿佛只要玫瑰多想就是她思想不纯洁似的。
然后,在她的目瞪口呆之中,他已经推门而出,出去后还没忘帮她把门贴心地关好。
机械地吃了半盘子石榴,玫瑰才终于回过味儿来,他这是在故意撩拨她?撩拨完了就跑,这明摆着是在使坏吧。说好的纯情大男孩呢,骨子里藏的都是什么东西啊!
她越想越气,忍不住发短信给他;【方师兄你要不要上来睡?】
发完她就冷笑了一声,又仔细检查了一下门上扣紧的锁,他要是敢上来,这辈子就等着被她耻笑吧,假正经。
可对方再次没按常理出牌,只回了句:【不了吧,我对黄小姐你,可没有你想得那么有自制力。这万一回头有个磕磕碰碰,伤了和气就不太好。】
【……】
【还有,不许再哭了啊,你男朋友会努力让你的家人认可的。】
玫瑰心里熨帖得不行,回了个【嗯】。
接下来的日子,两人依旧这么自然地相处着,比之前单纯做邻居时候更甜,却也不似别的小情侣那般火热,恨不得把自己都毫无保留地交给对方。
玫瑰仔细瞧着,方协文是真的有在认真规划两个人的未来,对于很多事,他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,也足够执着和努力,唯有这一件,谨慎和克制得简直令她心疼。
仿佛她不向前走一步,他就永远会站在原地等。
她总隐隐觉得,他并没有百分百的笃定她是否爱他。
苏苏那边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关心她的情况,她也不想多说,主要是她还生着她哥的气,实在不想再给自己添堵。
校园里毕业的气氛越来越浓,某天玫瑰去学生宿舍找谢令妤,在楼底下差点没碰上八对正在闹分手的小情侣,有吵得不可开交的,有依依不舍的,还有一言不发一直抱着亲的。
“唉,问世间情为何物啊。”谢令妤大声感慨。
玫瑰觉得好笑:“你连情为何物都不知道,竟也敢跟院里主动请缨□□情戏导演。”
排心理短剧在校艺术节上巡演是她们心理学社的传统,谢令妤的父母都是北京某剧院的话剧演员,她从小就是跟剧院里长大的,对艺术上的东西向来有自己的见解,所以从大学入学以来一直是院里的文艺骨干。
但做导演,确实是第一次。
“小白眼狼,院里领导钦点你做女主角,我当然要来给你保驾护航,别人谁的能力哪能比得上我谢令妤。”
玫瑰装模作样地给谢令妤作了个揖,“还是你对我好。”说完又叹了口气,“你能告诉我本科那么多学妹领导是怎么挑上我的吗?我们家方师兄也就入职前还有点自由时间,我还想陪他找个地方玩两天呢。”
“怎么挑上的……因为你长得美呗小姐!我们的女主是爱神维纳斯,所有神祇中最完美的那一个,试问咱们学院还能挑出来一个比你还合适的吗?我简直迫不及待想看众神为你折腰的样子了。”谢令妤眉飞色舞。
玫瑰撇撇嘴,“我看你是为了演战神玛尔斯那个小子李湛吧?”
“哎,你觉不觉得……”谢令妤难得红了脸,“他来自西安还姓李,难怪长得那么贵气十足。”
“嚯,这又不是担心你找外地对象会被你爸妈打折腿的时候了啊?”
“我只是想想也没罪吧?”
当天晚上,玫瑰就拿到了剧本。维纳斯的故事因为其极强的戏剧性,一直为西方艺术家们所青睐,玫瑰之前读西方美术史的时候,可没少看与之相关的油画作品。
剧本是一个师姐两年前就写好了的,写的就是因绝世容颜而引起众神纷争的维纳斯是如何恣意挥霍爱意,不停辗转在丈夫和一众情人之间,不断得到却终究失去的故事。
故事的最后,维纳斯此生最爱的男人,花样美少年阿多尼斯终因遭受嫉妒而被维纳斯的情人——战神玛尔斯幻化的野兽咬死。
维纳斯听闻噩耗赶来的时候,途中被白玫瑰的荆棘刺破双脚,她的鲜血滴在了玫瑰花瓣上,从此世间才有了如同血色般的红玫瑰。
后来,众神之主宙斯被他们的爱情所感动,允许已入冥国的阿多尼斯每年回到大地六个月与爱神相会。
阿多尼斯于是每年死而复生,并且永远年轻容颜不老。
师姐的文笔很好,剧情架构的能力很强,只是这整个故事展现的都是人性之恶,满纸的自私、贪婪、嫉妒、欺骗以及暴力,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选这个本子的老师是想做一个什么心理学课题。
【我演完这个还不得被观众骂死。】玫瑰跟谢令妤大倒苦水。
【傻瓜,观众只会记住你的美貌和潇洒肆意好嘛!】
【可我总觉得这故事的结局不太吉利。】
【好家伙,您还信这个呢?】
玫瑰终于闭了嘴。
院里给的排练时间只有不到二十天,这要不是剧本早打磨完成了,玫瑰是绝不相信她们这一群乌合之众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完成任务的。
工作的事情一定,方协文倒是比之前闲暇了不少。每天,只要没有别的事,他都会陪她一块去上课吃饭上自习,还有去礼堂排练。
很快,他就和小剧团里的人都混了个脸熟,以至于每次他一出现,大家就会起哄,“呦姐夫又来探班了啊!姐夫今天又给大伙带什么好吃的了?”
姐夫两个字实在哄得他开心,于是出手也越来越大方。
最后连玫瑰都看不下去,忍不住凑近他,假意在他领口处嗅了嗅:“哎,方协文,我怎么感觉你最近一身的……怪味儿?”
“是,是吗?”方协文红了脸,赶紧低头闻了闻。
不应该啊,他都爱干净快到洁癖的程度了,怎么还会有味道?
“嗯,就是一身的昏君味儿,一听谗言就头脑发昏那种。你这样的,回头还不被人家骗得裤衩都不剩?”玫瑰说完就大笑着跑开了。
方协文原本并没有把剧团里这帮年轻的混小子放在眼里。
直至他第一次看见演员带妆彩排,维纳斯穿着花神为她用繁星织出璀璨罗衣从海上的泡沫中诞生时,众神看她时那种惊艳又神往的眼神……
他绝不相信大学社团里的业余演员能有什么演技,所以,那些眼神,哪是众神投给维纳斯?
那分明是玫瑰的一群爱慕者,丝毫不加掩饰的心声吧?
所以接下来的一生,他是不是也要像战神玛尔斯那样,被嫉妒之火折磨,要一次一次亲手去解决掉生生不息的情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