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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攻略疯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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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他?

他上次要杀她,她差点就死了,这次又大半夜的跟踪她,还突然出现把她定住,不经过她同意就扔她东西!

苍天有眼!全世界的男人死光了她也绝对绝对绝对!不会喜欢这只疯狐狸!

余晚晚忍下心中的怒意,眨巴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,将热切的目光投向宴寻。

“喜欢的呀。”

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,余晚晚不得已撒了个谎。

他眸中神色一定,望她半晌,终是将手伸到她的背后,撕下了那张定身符。

终于可以动了,刚刚难受死了。

余晚晚抬手捶了捶后颈。

宴寻一把按住她的肩膀,俯身在她耳边轻声道:“你对我,是哪一种喜欢?”

余晚晚的耳朵被他弄得痒痒的,她抬手挠了挠,绞尽脑汁糊弄他:“是……是和沈哥哥不一样的喜欢。”

“真的?”他的看着她的眼睛,眸中含着期待。

“真的。”余晚晚点了点头,“要不然出城那日,我为何会吻你呢?其实我就是故意的。”

余晚晚说得自己都快相信了。

她垂下眸子佯装害羞,其实为的是不让他从她眼中看出端倪。

宴寻再次凑向余晚晚的耳边,轻声道,“可我不会喜欢你。”

说罢他笑着松开余晚晚,留给她一个转身走出竹林的背影。

感情这狐狸是在玩她?

气恼之于,余晚晚心里竟攀升上了难以抑制的愉悦,死狐狸终于走了!她可以去捡她的海棠簪和安魂骰啦!

快乐竟是这样简单!

半个时辰后……余晚晚仍旧在这片竹林里寻找她的东西。

安魂骰是找到了,余晚晚将它系在了腰上,可是海棠簪子还不知身在何处呢!

那海棠簪子寄托着沈之礼对他已故妹妹的情感,这是珍贵的,属于家人之间的情感。

他将这簪子给她,她又如何能丢失它?

她一定要找到它。

然而寻找了许久,弄得衣服上沾上许多碎土,还是不见那簪子的踪影。

余晚晚有些累了,她抱着膝盖独自坐在竹林间的土地上,仰头看着天空放空。

心里有点儿难受。

但是,会好的吧,一定会好的。

天会亮起来的,海棠簪子会找到的,安乐镇上的人们也都会恢复正常的。

余晚晚对着天空笑了笑,拍拍身上的土站了起来。

现在,她要去那棵巨树那儿,用安魂骰将宴寻父亲的残魂收容进去。

行至附近,余晚晚看见树枝上所有的红色心脏之外,皆包裹上了一层白金色的光芒,汪明珠和沈之礼闭着眼睛,盘腿坐于树下,口中念念有词。

散发着白金色光芒的流动符咒,正贴着那粗壮的树干不断转动,似在洗净它的灵魂。

余晚晚躲在不远处的墙边,摸着挂在腰间的安魂骰,她也闭上了眼睛,开始默念先前接收到的符咒。

念完之后,腰间的安魂骰一阵震动,尔后慢慢的,归于平静。

宴寻父亲的部分魂魄,会在这安魂骰中沉睡,她能做的,也就只有这么多了。

路途漫漫,答案总有解开的那一天吧?

而现在,一桩心事了却,她可以回林子里继续找那只海棠簪子了。

余晚晚行至树林入口处,蹲下开始埋头寻找。

竹林深处,束着高马尾的少年,在黑暗中远远望了一眼蹲在地上找东西的少女,他以鲜血为媒介,在竹林上方筑了一道屏障,随即转身跟上了前头那只小妖的脚步。

余晚晚一直寻至天色亮起,仍然没有找到那只簪子。

奇怪,明明就是扔在这附近的。

一夜未眠,走出竹林的时候,余晚晚感觉自己的身子很沉,魂却是轻飘飘的。她抬手摸了摸发髻,那原本簪着簪子的位置,现在什么都没有了。

安乐镇的人逐渐苏醒,清晨时分,大街小巷已经响起了小贩的叫卖声。

沈之礼顶着强烈的睡意起床买了些早餐,准备分给几位,却发现宴寻房内空无一人,余晚晚的房间外敲门也无人应。

他与汪明珠二人早餐都没心情吃了,分头在小镇上寻找了起来。

直至走到西南方向的竹林那边,才看见一个垂着脑袋的小身影正在慢慢走来。

“晚晚!”沈之礼向余晚晚跑了过去。

跑到余晚晚得面前,他将她前前后后检查了个遍,“你身上怎么弄的这样脏?是谁欺负你了吗?”

看到沈之礼的那一刻,余晚晚张了张嘴巴,“哇”的一声哭了出来。

“沈哥哥……对不起,我把你给我的簪子弄丢了,我找了一晚上都没找到……”

沈之礼看了看余晚晚空空如也的发髻,揉着她的脑袋笑道:“傻晚晚,就因为这个呀?没关系,我再给你买。”

余晚晚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,吸了吸鼻子道:“不用了沈哥哥,我难过是因为……是因为这簪子对你来说,有着特别的意义,我却没有守护好它。”

沈之礼柔声道:“晚晚别难过了,我给了你,那就是你的东西了,我怎么会责怪你呢?”

余晚晚擦了擦眼泪,努力挤出一个笑来,“那我不哭了。”

沈之礼笑了笑,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,笑容隐去,眉头轻轻揪了起来:“对了晚晚,宴寻昨晚没跟你在一块吗?”

余晚晚摇了摇头,“昨晚……他跟我来过竹林,后来我就没见到他。”

余晚晚擦了擦眼泪,身后的竹林一阵异常地沙沙作响,二人一同回头,发现一个道红黑色的身影从竹林上方跃下,向他们走来。

“宴寻!”沈之礼皱起的眉头终于又舒展开来,他立刻从怀中套出一张通讯符,夹在手中燃烧后,对着符说道:“珠儿,不必担心了,晚晚和宴寻都已寻到,你也回客栈用早餐吧。”

话毕,他轻轻一挥,符纸烧尽,消散于空气中。

“给你找回来了。”宴寻走到余晚晚跟前,抬手将那只海棠簪子递给余晚晚。

“谢……”习惯性地要说礼貌用语,说到一半,余晚晚却觉得宴寻不配她的谢谢。

这簪子是被他扔掉的,现在却来装好人。

她面上罕见的没有笑容,从他手中接过簪子,默然不语。

一路往客栈的方向走去,余晚晚和沈之礼走在前头,宴寻拉开距离,一言不发走在他们身后。

太阳的光芒重新照耀着小镇,往来的人群皆已恢复了正常的模样,街坊领居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谈,小童嬉笑着玩闹,镇上的那棵老树之上,抽出了嫩绿色的新芽。

昨夜那满树心脏,仿佛只是这个城镇做的一场噩梦。

经过树边的时候,余晚晚望着那棵树,摸了摸挂在腰间的安魂骰,仍然有些事情想不明白。

“沈哥哥。”余晚晚看向沈之礼,“你与汪姐姐收的那妖物,是树妖么?”

沈之礼点头确认道:“是树妖。”

见余晚晚脸上存惑,他自发解释着:“这片土地,在千年前是一方古战场,无数鲜活的生命葬身于此,怨气深重。而后又过去许多年,不知何方神明经过此处,栽下了一棵灵苗,那灵苗便长成了这棵大树,替这方土地洗净怨气。”

余晚晚好奇:“沈哥哥,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?”

沈之礼笑了笑:“我和珠儿用通讯符联系了师尊,这些都是师尊告诉我们的。”

“这么厉害呀……”余晚晚若有所思,“那这么说,这棵树是一棵好树?我们……误解它了?”

沈之礼摇了摇头,仍是耐心道:“灵树伫立于人世千年,看过世间繁华与落寞交替,再加之它栽于血染的土地上,又以怨气为食,即便不是恶灵,亦容易走入歪门邪道,才会造成那样的局面。”

余晚晚恍然大悟似的点了点头。

不过……

既是如此,宴寻的父亲,又是怎么回事?

他的残魂,为何会跑到这树中?莫非也是受了这树的蛊惑么……

看着余晚晚重新拉近的眉头,沈之礼望了一眼那棵树,又看向了余晚晚,“放心吧,此树产生邪念那部分已经被收进葫芦里了,此后,这棵树会以一个全新的面目,守护着这片土地。”

守护么……就它一棵大树。

余晚晚忽然觉得这树有点儿孤独:“它守护这片土地,那谁来守护它呢?”

沈之礼微微一笑,淡然吐出四个字:“天地万物。”

余晚晚望向那颗已经抽出尖尖嫩芽的树,三两只鼓着肚皮的小鸟儿跃上枝头,叽叽嬉闹于晨光中。

心下终于安定,余晚晚顿住脚步。

宴寻人呢?怎么一路上都没听见他开口说话?

这个人再怎么过分,也还是她的攻略对象啊……

见余晚晚停下脚步,走在身旁的沈之礼,也跟着她回头去看,望见了身后不远处独自默然的宴寻。

脏兮兮的余晚晚二话不说跑到他的身边,轻轻晃了晃他的手臂,“宴寻,不知这镇上的成衣店开了没,你陪我去看看吧。”

“不生我气了?”宴寻看着余晚晚,眸中闪过不易被察觉的诧异。

生气当然是生气的,但总不能一直气下去吧。

“这次就原谅你,下不为例。”余晚晚说着,整个人在他面前晃了晃,给他看她身上这套交领袍子。

她抬起手臂指了指手肘:“喏,这边,昨天手臂上流了血,把衣服弄脏了。”

尔后她又指着裙摆道,“喏,这边都是泥渍,你就陪我去一趟成衣店吧。”

“去吧去吧。”余晚晚一把宴寻往商业街那儿拉,一面朝着沈之礼道,“沈哥哥你先回去吧,我们也很快回来。”

“好,我和珠儿在客栈等你们。”沈之礼说罢,笑着转身,往客栈的方向走去了。

晨光照在余晚晚脸上,她高高兴兴拉着宴寻往前走,口中还哼起了轻快的小曲儿。

被她扯着手臂往前走,宴寻斜睨她一眼。

眼前这人一夜未睡,眼下顶着两个乌青的黑眼圈,浑身还脏兮兮的。

真不知她有什么可高兴的。

可她偏偏就有那种能力。

“宴寻你看,天上的大雁排着队儿在飞。”余晚晚仰头,兴高采烈地抬手指着天。

宴寻阴阳她道:“看来,余姑娘连大雁都未曾见过。”

余晚晚当然知晓宴寻这话中是何意,然而她对此毫不生气。

“宴寻宴寻,方才走过去的那位大娘对着我笑呢!”余晚晚眉眼弯弯,咯咯笑着。

宴寻被她扯得身子左晃右晃,他瞪她一眼又移开目光。

身上那么脏还一副兴高采烈的模样,别人如何不笑她。

而她却像毫不在意似的,轻快又自在。

“宴寻,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好看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“你不说……我就当是什么颜色都好看!”

余晚晚拉着宴寻在街边逛了一圈,回去的时候,已换上了一身齐胸襦裙。

月白的对襟衫领上,绣着点点落雪与二三朵盛开的梅花,藕荷色的裙身面料自带金边莲花暗纹,衬得她娇俏灵动,如同立在枝上欢快的鸟儿。

除此之外,她两边的发髻上,还戴上了两只做成兔子模样的小钗子,底下坠着长长的飘带。

余晚晚原本选的不是这个,她又不是小孩子了,干嘛非得往脑袋上戴两只小兔子嘛!

若不是那只狐狸非要她戴这个……

想到这里,余晚晚轻轻扯了扯宴寻的衣物,再次仰头问他,“这样真的好看吗?”

宴寻满意地看了看她脑袋上的两只兔子,嘴角居然尖尖勾起:“好看。”

“若是待会儿沈哥哥和汪姐姐取笑我,我便唯你是问,哼!”余晚晚说着,提起她的新裙子,美滋滋地进了客栈。

简单用过早点之后,几人便收好包裹,再次向南行去。

“我们还要赶多久的路啊?”

“很快就到。”

“有多快呀?”

“也就大半个月。”

“……”余晚晚倒。

没一会儿,她又开口了:“你们不会飞吗?就是“嗖”地一下,直接飞到江南。”

“不会。”沈之礼与汪明珠皆是摇头。

“那你们师尊会在天上飞吗?”

“不会……”沈之礼与汪明珠再次摇头。

路途中因为有了余晚晚,也有了从未有过的热闹。

怎么说她也是尚京城内身份尊贵的余小姐,应当娇弱、端秀、矜持。

可她却全然不是那般模样。

比起所谓名门闺秀,在宴寻眼中,余晚晚更像是山野中刚修成人形的兔子精,顽皮且天真,聪明又傻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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