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要说一句大实话!”我把手里已经没有墨水的笔往桌面一摔,直接后仰着高呼道:“我快要死了!”
从我洪亮的声音来分析,金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我现在健康得狠。
只是现在的他就像是被转动了发条的娃娃,在抬头看了我一眼之后,就开始哈哈地傻乐起来。
终于在他笑够了之后,他才开口说话:“神玖,这句话你每用完一只笔就会这样喊道。”
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:“是吗,到时候我觉得能坐在这里一直干这种事情才是真的了不起,要知道我们可是好战的夜兔啊!让我们一直干这种无聊的事情简直就是一种折磨。”
“那要先休息一会吗?”金的手拿着自己的笔,但是也不妨碍他把手交叠地平放在桌面上,然后把双头当成枕头枕在上面。
我立刻拒绝地摇了摇头:“不了,要是真的休息的话,我怕我就没有心思接着干下去了。”
“确实,神玖的意志力在这方面确实不怎么样。”金想到同一天他们在提议休息了之后,就也干不了一丁点的工作的状态。
我们在三天前回到城定区,订完酒店之后,我们就马不停蹄地赶往赫菲迩和国最大的图书馆。
我们在里面找到很多我们需要的书籍,因为数量过多,我们不想每天都跑图书馆,我们干脆办理了图书馆最高等级的借书卡,直接把那些书全都借到酒店里去。
当时粗略地算了一下,我们三个人加起来要借用的书籍数目高达一百本。
所以这三天我们甚至都没有出过酒店门口。
“减掉你们要用到的书,我的书居然有四十五本!”我看着被我分放成两处的书。
一堆只垒了两本,而另外一边却垒了四十二本,而剩下的那一本我正在看。
我做了一个自己的快吐了表情,手指比划了一个数字三的手势:“而我现在才看到第三本!我都怀疑我之后能在你们回森林之前把这些工作完成。”
金笑了笑,指出我看这么慢的原因:“那是因为神玖你都是直接把全本书都看完,而不是只看自己需要的内容。”
“不然你就只看你需要的板块?”金提议道。
我有点纠结:“但是那些历史确实都很有趣啊,看着很有意思,让我忍不住想要全部看完。”
我看着此刻正摆放在自己面前的书,有点纠结:“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难道就不能既要又要吗?”
金挑了挑眉:“这个估计对现在的神玖来说会有些困难呢。”
我也深知以自己现在这个能力来说,自己确实没有办法做到既要又要。
但是就是因为知道这个残忍的现实,所以我有一点烦躁。
“难道就不能有人能够发明那种连接大脑或者是直接记录语言的东西,这样我就不用挨个字挨个字的写下来。”我抱怨着说道。
“就是这个该死的还要写字,所以才会让我的进度这么慢。”我抬手抓了抓我的脑袋。
“那种连接大脑的,我觉得未来的游戏可能还能发明出来,但是要来在这方面的,可能就不太可能了。不过那种记录可能之后会有。”
“但是之后会有就太久了!我现在就想用。”我仰头对着天花帮喊道。
这三天为了记录有用信息,我感觉我的手都不是我的。
最先开始其实进度进展不会像现在这么慢,但是在我休息的时候翻看自己的记录的笔记的时候,我发现我的字过于丑陋了,再对比上比我整洁了不知道多少的金的笔记,让我一怒之下,决定撕掉重新写。
我转了转写得有些发酸的右手腕,有些后悔地说:“早知道之前就不把我的那份笔记撕掉了,不然我现在应该就已经在看第四本或者第五本了!”
“确实。”金看了一眼我桌面进度已经过了一半的书,点了点头附和道。
他看了一眼被自己摁亮屏幕的手机,上面的显示时间已经下午一点了:“李斯特是什么时候出去的?”
我思考了一下,摇了摇头:“不知道,可能是在一个小时之前?”
说曹操曹操到,房间门被推开,李斯特拎着两袋打包的食物进来。
我和金立刻就看向他:“我们刚刚还在说你呢。”
“说我什么?”李斯特一边往我们这边走来,一边问到。
“也没什么,就是突然发现好像很久都没有回来了。”金说。
李斯特:“现在几点了?”
“下午一点。”金因为刚刚看了时间,现在回答得非常快速。
李斯特把手里的食物一人一袋地放在我和金两人各自的办公桌上,有些无奈地说道:“如果你们有稍微关注一下我的话,你们就发现我平时回来的时候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。”
“是吗?抱歉,是我和神玖太过投入了。”金很利落地表示了自己对李斯特的不够关注的歉意,然后他就又接着说道:“但是你也要理解,我们现在也已经有自己要干的事情的人了,不可能时刻留意到的你。”
李斯特的嘴角不由得一抽,如果不是他每次都有注意到,只要神玖有什么动作,金都立刻停下自己手头正在干的事情,向神玖那边看去,并且询问神玖怎么了,他就真的信了金这句话鬼话了。
“这个我当然知道!”李斯特伸手把刚在金的桌上没多久的袋子拿过去,然后不带一点犹豫地把袋子放在我的桌上:“既然这样的话,那么也就要辛苦金自己去外面吃饭了。”
而我的眼睛在看到多一袋的食物的时候,眼睛都亮了:“我的天!”
但是侧头就看到金可怜兮兮的小狗良心,我的良心突然一痛。
都这样了,我也只能忍痛把那袋刚到来的食物递过去:“好吧,既然这样子的话,我就只能忍痛割爱了。”
金立刻毫不犹豫地凑过来亲了我脸颊一下:“谢谢神玖。”
然后就从袋子里拿走三分之一的食物,剩下的又放回我面前。
李斯特看着我们这种相互袒护的行为,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他决定转移话题:“不过我一直以为你们两个人之间,应该是金的胃口比较好,吃得比较多,结果没有想到,居然是神玖呢。”
“嗯啊,”我不以为然地点点头:“天生的,没办法。”
“而且东西也真的很好吃啊,如果没有我没有办法吃这么多的话,我会觉得很遗憾,很可惜的。”
“确实。”李斯特很赞同我的观点:“我有时候也会这样觉得,明明都很好吃,但是因为饭量不大,所以只能割舍掉一些。”
李斯特又说:“不过我最开始,以为这是种族原因呢?”
李斯特的试探没有让我觉得慌张,因为在我们回到城区之后,我和金就猜测李斯特那样敏锐的人,可能会因为之前伍德兄弟的话,对我的身份感到好奇。
那天晚上,金就来我的房间和我说了,如果李斯特有问到这方面的问题,我就可以直接说,确实是民族问题。
因为在这里,和常人不一样的种族也有很多。
或者是我不想暴露我是夜兔一族的话,直接说是遗传也没有任何问题。
我抬头看向正坐回自己座位的李斯特,在把嘴里的米饭咽下去之后说:“可以理解成有这方面的原因,因为我家那边的人,确实都是饭量特别大。”
“你身上穿的也是你们家那边的传统服饰。”
“差不多。”我说:“不过也不能是传统服饰了,因为我现在穿的衣服就是金设计的。”
根据我的衣服设计的。我在心里把这句话隐藏掉。
听到我说这句话,金也停下了自己扒饭的动作,非常自豪地挺了挺自己的胸膛。
这句话成功让李斯特露出了震惊的神情,他上下打量了一下金,开口说话的语气满是不可思议:“看不出来,你居然还会设计衣服。”
金挑了挑眉:“看不出来吧,不过我只给神玖设计!”
“不要说得好像我下一秒就要向你开口,让你帮我设计好吧。”李斯特是彻底无语了。
李斯特问道:“不过你们是之后都要像现在这样,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就一直待在房间里干这种事情啊?”
这已经是我们的第三天没有出门了,每次都是他外出去吃饭的时候顺便给我们带回来的,虽然他们偶尔也会直接吃酒店送上来的饭菜。
所以李斯特也是非常佩服眼前这两个人,明明看起来就不像是那种能够久坐的人,结果居然能够耐着性子来做这种事情。
这是就连他自己都无法
“那就不一定了,”我摇了摇头说道:“我可能吃完饭会出去外面散散步吧,不然我真的会死掉的。”
金立刻喊道:“我也要一起!”
“可以啊。”我对此没有任何意见。
李斯特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:“唔,虽然我晚上也会出去,但是我想我们还是分开散步比较好。”
“这个好!”
李斯特难得地白了金一眼:“放心吧,我不会没眼力见地在你们的约会的时候充当电灯泡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