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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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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

在《神话》第二部剧组的最后几天,奚元工作负担明显小了。

小助理依旧兢兢业业地陪在她身边,无微不至地照顾她。而小助理很惊喜发现,奚元这几天明显变开心了。可能终于要完成拍摄、在这个鬼地方待到头了吧,她想。

虽然剧本是现补的,但最后几场戏奚元完成得颇顺利。终于等到杀青这一天,江悯来了。

他一路赶到这儿,风尘仆仆,戴着墨镜,穿着干练的白T黑短裤,套了件Versace的黑白渐变水印外套。经过《神话》第一部,他和孙筝都老熟人了,见了面后热情地打过招呼,然后他看向奚元。

对上奚元一双亮晶晶充满崇拜的眼睛,他愣了愣。

“江悯!”

她开开心心地跑过来,挽住他手臂,也冲孙筝导演笑。

孙筝导演显然注意到她状态不一样,和江悯说:“奚元这段时间真辛苦了,一直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中工作。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,这次的拍摄很顺利。不是我吹啊江总,届时电影上映成绩一定不会差,不会辜负北城文化的投资,这段时间就让奚元好好休息吧!”

江悯点头,说了些客套的话,带奚元上一边了。

没忍住,又看了奚元一眼,发现她确实哪里变了。

说不上来。

好像突然特别开心,没心没肺。

这不禁让他纳闷。

他看了看外面的茫茫大漠,又抬头看看那白晃晃的天,再看看周围熙熙攘攘的剧组的人,最后重新看回奚元。

他知道怎样去形容那样的神情了。就是像看救世主一般的灼热的目光,像幼儿园迫不及待回家的小孩看到来接自己的家长。于是他奇怪,这里的环境有这么让人窒息吗?以至于拍摄结束,奚元整个人都不一样了。

而因为江恪的事,他以为,他们两人的这次见面注定是低沉且压抑的。

奚元前几天给他打的那通电话他记忆犹新。

“走啊,去我房间歇会吧。”杀青仪式已经结束,奚元拉着江悯往酒店电梯走,“晚上还有杀青宴呢,我要大吃一顿。对了,我们明天就离开这里了吧?我们要回北城么?”

“嗯,先回北城吧。”

奚元“嘻嘻”一笑:“真好。”

这无厘头的一句感叹让江悯哭笑不得:“哪里好?”

她又抬头看他一眼:“和你在一起就好。”

一段时间工作结束,小助理也该回北城了。

此时江悯到来,她依旧很识趣地没去打扰二人。她站在不远处,看两人相依相偎地进了电梯,且有说有笑,奚元不再忧心忡忡,她也由衷地感叹:真好。

进了奚元房间,此时是下午。虽然江悯看起来永远帅气逼人,意气风发,但奚元知道从美国一直坐飞机过来有多累。她也累了,指着床说:“你累不累?我们躺一会儿,睡个午觉吧。”

“好。”江悯说着,脱了外套,“我冲个澡。”

“咦?”奚元不怀好意地看着他,好像他这番话别有深意似的。

两人间没少开过这样的玩笑。江悯只是含笑回看她,转身进了浴室。

他冲澡很快,和奚元躺在床上,面对面,房间里的窗帘都被拉上,一片令人心安的昏暗。

这样的场景也很熟悉,无论是在芝加哥,在北城,还是在纽约。奚元缩成一团,这样的姿势很有安全感。她与江悯挨得很近,两个人鼻尖都快相触到一起,她看他时眼睛都快成斗鸡眼了。

她没忍住,“咯咯”笑了一阵,开始和他倾诉,说着自己在这里拍戏所经历的所有。很奇怪,明明什么都不记得,但若从头开始一点一点地想,也能想起来,然后说下去。但在几个地方会卡壳,好像漏掉了什么,她也不知道,想不起来,就又从想起来的地方继续说。

她所空掉的地方,包括江英鹤来找自己的下午、她给江悯打电话的晚上,也包括第二天拍戏时所发生的晕眩。

江悯当然清楚,她什么都说得详细,唯独没提那一天发生的、关于他们之间的事。

可他看奚元说这些话时的神情,他以为她在演,以为她想将这些不愉快都略过,都抹掉,但她每每说到这些时都会情不自禁流露出疑惑,好像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这有点奇怪,但她很快就继续说起之后发生的琐碎的有趣的事情,气氛又变得轻松愉快,他也不禁跟着笑起来。

终于说到杀青,说完了。

奚元长长地舒出口气,好像一下子讲了太多太多话,感到累。

可她也不想睡。

她睁大眼睛看着江悯,眼里亮亮的,像一罐会发光的星星。两个人又贴如此近。

她说那些话的时候,让江悯有种回到过去的错觉。回到曾经没有隔阂,两个人之间没有那么多复杂事情的时候,他没忍住亲了亲她。

奚元没有惊讶,闭上眼。

在两人嘴唇离开的时候,她又主动凑向江悯,靠近他,重新吻上他柔软的唇。

她轻轻吸着,舔舐,向上,与他舌头相缠,手揽过他脖颈,紧紧地贴上他温暖而踏实的胸膛。他身上有冲澡后的清香与他一向爱用的香水味道,苦的,清凉的,但这种气息都无法与他本身的那种味道相媲美。

有一种说法是,如果特别喜欢一个人,就总能闻到他身上的独特气味。那不是任何外界气味所混合出的,而是独属于那个人的。江悯对奚元来说就是这样。所以非常出名又好闻的男士香水就那么几款,当奚元偶然在什么场合捕捉到一丝熟悉的香气,也不认为那是江悯,他的气味对她来说是独一无二的,她深深依恋着。

他们缠绵悱恻,一起简单冲了澡,昏昏沉沉地睡去。

晚上参加了《神话》第二部的杀青宴,还是那么官方的场合。次日奚元随江悯回北城,但又须马上离开。因为江悯才告诉她,他特意提前安排好工作、空出了两个周时间,要带她去芝加哥度个小短假。

“芝加哥?”

“芝加哥的事,你也忘了?”

“……忘?”

奚元不解地看江悯,又想到自己出现的各种异常。

她的记忆好像确实缺了点什么,也好像整个都变模糊了。或者一会儿这里模糊,一会儿那里模糊;一会儿这里清楚,一会儿那里清楚的。这样的症状似乎越来越严重,这已经被他发现了?

最关键是,他知道自己都忘了什么么?但他还记着?

这样多不好,这样两个人的信息就完全不对称了。

“你还记得什么?”江悯问。

奚元想了想,去脑袋里检索关于“芝加哥”的一切,又是一团毛线缠到一起似的东西。

好像知道的。但要她具体说出什么,她说不出。

“好了,别想了。”

江悯看着像小学生思考超纲问题的她,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。

不忍?难过?还没法接受眼前的这个状况?但他可能知道原因,或许是江恪的事突然给了奚元太大刺激,她无法接受他们二人的关系急转直下,身体可能出了点问题。

但相比真的忘了他们之间的一些事,他倒宁愿她在演。

遗忘,一个多么残忍的词,尤其在爱情之中。

两个人分手,一个人已经放下,另一个人却没放下的痛苦也在于此。

因为爱情是两个人的事。一个人忘了,两个人的事就只有另一人记着,像执拗地守着被另一半丢弃的东西,徘徊在回忆里,不断复盘着两个人之间的点点滴滴,孤零零的,像被整个时间和世界都抛弃了。可就是走不出来。

因为如果这个人也放弃了,关于二人的一切就真的什么都没了。

这个世界再也没人记得他们一起经历的所有。譬如一起住过的房间,一起相互陪伴倾诉的夜晚,一起看过的月亮,一起喂过的小猫,一起照过的照片,一起吃过的每一顿饭……

所以分手是一件多么决绝的事。

一个人真的可以放弃过去的这么多所有,放弃另一个人,选择自己继续往前走。

但眼下奚元的情况可能要好一些。

她没有完全放弃或丢掉什么,她只是出了点小状况。

这么想着,去机场路上,江悯拉住奚元的手。

像两颗心重新连接到一起,奚元也感受到他这份温情,在车内再次抬眼看他,眼睛还那么亮,纯洁又明净,好像也在对即将开启的芝加哥假期充满期盼。

江悯很温柔地和她说:“没关系,慢慢都会好起来的,我帮你。”

*

飞机落地芝加哥,又回到那座熟悉的银灰色湖景庄园。走进大门,奚元看到一位熟悉的阿姨,张口要叫,那名字却硬生生卡在她喉咙里叫不出。江悯提醒她:“这是梁姨。”

“梁姨好!”奚元笑得开心,感到很亲切。

“元元来玩啦?”梁姨接过她和江悯手中的行李,进屋去安放,“过一个小时就可以吃晚饭了,我还炖了元元最喜欢的奶油蘑菇汤。”

“谢谢梁姨。”

奚元打量四周,江悯也没再问她:还有没有印象?任她跑到巨大的落地窗前去看那一望无际的密歇根湖。他陪了她一会儿,也去三楼的书房放置东西,处理了一些工作上的事。尽管他努力空出了两个周时间陪奚元,也只是不用身在公司或出差应酬而已,还是需要在线上办公。

晚上吃完饭,奚元在厨房看梁姨切完果盘,说:“我端上去吧。”

梁姨笑眯眯点头,奚元兴高采烈地上楼了。只要是和江悯待在一起,她就开心。

书房里,她拖了把椅子,坐到江悯身边。

以前有过这样的情景,只是那时江悯在写毕业论文,她在不怀好意。她也记不得了,只觉得熟悉。然后没多久,变成老样子,她觉得这样离江悯太远,直接坐到江悯腿上,江悯也没介意,对她的各种行为总是纵容又宠溺。

正好他也想休息会儿。

想到什么,他从抽屉里拿出个皮质的本子给奚元:“还记得以前在这里发生的事吗?”

“嗯?”奚元接过本子,想了想,“应该挺多的吧。我们应该在这里住过挺长时间。”

“我们第一次遇见就是在这里。”

“……”

听着这样的话,奚元莫名难过。

但哪怕难过,因为记忆残缺不全,也变成很抽象的感觉。

江悯仿佛看穿一切,但并没有很大情绪,又递给她一支笔:“那我和你说,就从我们相遇的第一天开始。你都记下来,这样之后即使忘了也能看着这个本子再想起来。”

“噢,好。”

这样抽象的难过就变成具象的了。

变成笔下的一个个字,变成江悯的一句句话。连同第一次见面时她穿着白色的真丝长裙、手里还端着草莓他都记得,原来那时她是在离家出走啊。她写一会儿,就抬头看看男人认真的脸,心里泛起一片片涟漪,但无能为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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