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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敢为天下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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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御没理会他。

倒是站在江御深厚的中年人,从头到尾的看了看字,给出了一个更高的价格。

“二百二十两,我买了。”

老板沉吟片刻,败下阵来,苦笑一声。

“这位先生真是...这字就这点儿赚头,您眼光是真毒辣。”

衣着华贵的中年人听罢一笑,转头询问:“不知小兄弟可否割爱?”

那文人满脸不可置信,喃喃自语:“这不可能...绝不可能!”

“我出二百四十两!”商人一咬牙,把价格往上提了提。

一众看客也有些吃惊,因为这字确如书生所说,仿得不算太出色。

这土大款就算了,怎么连老板都愿出高价收购呢?

一时间大家都有些拿不准,不再言语,场面安静下来,独留下少年清雅的声音回荡在这二层小楼中。

“两位谁能说出这字的来历,江某就将这幅字卖给谁,也免得明珠蒙尘。”

商人尴尬的愣在原地,中年人轻笑着摇了摇手中的折扇,娓娓道来。

“如果在下没有看错,小兄弟所书的,是前朝太宗李世民手书,碑刻而成的《温泉铭》,此书是为庆祝骊山温泉建成,而书就。

太宗于次年薨逝,所以这也算得上是‘临终绝笔’,再说说这字,这位点评没错,却也少说了一些。”

中年人先肯定了文人的说法,又补充道。

“这字明明尽显虎步龙行的帝王之相,并且就流传于世的所有碑刻中,属这篇刻的最好,算是无人能出其右,只是经历战乱...现在极少流传于世而已。”

他也忍不住感慨:“可惜全文近四百字,这位小兄弟,写到后面明显有些体力不支,若假以时日,怕是价格能翻个十倍有余。”

“但你小小年纪,便能一气呵成,也是实属不凡。”

众人这才明白这字为何如此值钱。

那文人一抱拳:“原是在下才疏学浅,李某心服口服!”

那商人一番解释听下来,更喜欢了:“这字咱就不跟你争了,不如小兄弟在写一副,我还是那个价格!”

江御一脸疲惫的摇摇头:“承蒙厚爱,江某实在精力有限,在写不出来了。”

年迈的老板一笑:“这位客人,拿着钱还愁买不着好东西吗?来来来,伙计,把我的珍藏拿出来,今儿高兴,给大伙开开眼。”

“好勒!”伙计飞快的抱出老板的珍藏,小心翼翼的展开,行书、楷书、隶属、碑帖,其中甚至还有一些前朝之物。

今日店中的客人们算是大饱眼福,商人也购得了一幅书画帖,心满意足的走了。

这店本就是作书画生意的,当然不能被个毛头小子给夺了风头。

既然没能得了字,那适当的抛出这些典藏之物,才能转移大家的注意,并加深大家伙对于他们的认知——天宁出品,必是上品。

那中年人领着江御,去钱庄交割了银子。

等江御回家,天色都已经黑了,刚下驴车,就看见村口在搭台唱戏。

二妞,哦不,江束玉,正扎在人堆中,看的起劲儿呢。

到底是才六岁的孩童,难免小孩心性。

江御悄悄地走进,忽然将她抱起。

“哈哈哈哈~哥哥快放我下来,娘等着你回家吃饭呢!”

到底不是刚认识那会儿了,在没有对他又踢又咬过。

江御莫名的还有些失落。

束玉被哥哥高高举起,放在了肩头上,往家中走去。

“哇--我看见啦!”

束玉念念不舍的往后头张望。

两人笑闹着回了家,看见江母在昏黄的灯光下缝着衣裳。

瞧着江御回来,立马放下手里的活计,去灶头端菜。

“娘,我吃过了。对了,今日买了些开蒙的书,束玉到了该进学的年纪,该给她启蒙了。”

江御把妹妹放下来,从怀里掏出《百家姓》、《千字文》等开蒙书籍。

江束玉一蹦三尺高,捧着散发着墨香的书,爱不释手。

“哥哥你最好了!”

江母却有些犹豫:“念书得花不少钱吧?”

“没事,以后母亲也不必在做浆洗衣物的活计了,我卖了些字,挣的钱够花了。

您呀,顾着家里就好,实在忙不过来,就在雇个丫头。”

江母连连摆手:“那哪儿成,御哥儿你读书进学,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,能省就省着点儿吧。”

江御也不多劝,拿出二十两银子放在桌上。

“哐啷--”一声轻响。

这白花花的银子,在烛光下幌的人有些睁不开眼。

见状江母也不再多言,默默收起银子,想着要替这败家小子管好钱财,免得大手大脚的挥霍无度。

第二日一早,江御就去了学院。

只是没有想到,有人比他还早,书院门前站着这个人。

那个矮个子女生?

实在是不怪他,大家都穿着学子服饰,发巾又遮了头发,加之年龄尚小。

这让人如何分辨?

“哎,江御!”沈知白朝他莞尔一笑,显出些少女特有的俏皮来。

这熟悉的眉眼...

“是你?”那个跳脱可爱,又有些冒失的女孩。

这明显跟昨天那群同窗口中,骄横跋扈、颐指气使的人不太一样呀。

江御的态度明显缓和下来,昨天多少有些先入为主,还以为她至少也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主。

现在看来,还是那群同窗做的太过分了吧,好生生的非要逼着人家退学。

孔圣人还说有教无类呢。

“叫我沈知白吧,你好呀同学。”

“你好。”

这一刻,在未来横扫大宋的二人组,真正意义上的认识了。

两人同时开口:“你...”,又默契的相视一笑。

“我只是有些感慨,没想到还能在这里遇见你。”沈知白笑意盈盈:“早听说咱们书院里来了个天才,不成想是江兄你。”

“比不得沈小姐,能让院长冒天下之大不韪,收一介女子入院的,必定有经世之才。”江御谦虚道。

沈知白好歹两世为人,又是历史系的,穿来文风昌盛的宋朝,那不是妥妥专业对口吗?

沈知白有些感怀:“其实我朝自太祖设立童子科以来,从未明令禁止女子参考。”

“我只是,想为天下女子,博一个可能罢了。”

江御感叹于她的大义:“沈姑娘敢为天下先,江某实在佩服。”

在这个女子相夫教子,男子封侯拜相的朝代,这样的举动,无异于将自己做成了一个活生生的靶子。

若是止步中书省就算了,一旦通过中书省的考核,怕是会引得朝堂震动,甚至千夫所指。

——史上可从没有女子为官的先例。

这不是在打天下男子的脸吗?

所以江御是真的佩服,易地而处,就是自己也不一定能做到。

此子当为天下女子表率。

“请受江某一拜,想来是我狭隘了。”

江御向着这个矮自己一头的女孩,深深一拜。

来上学的同窗们,看他两相谈甚欢,只觉得天都塌了,怎么还带策反的呢?

江御这小子,一觉起来就叛变了是吗???

几人你看我我看你,推了沈知白的同桌前去偷听。

江御那边话锋一转。

“那么,接下来的学习中,还请多多指教,昨天我可答应同窗们了,接下来的考试,是一定要赢过你的。”

沈知白得意一笑:“那群臭小子是吧?你不怕真输给我?”

“想来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的道理,沈姑娘是知道的。”江御对自己的学问还是很有信心的。

前来偷听的小子,一路小跑回去。

“他们说啥呢?快说快说!”

沈知白的同桌长叹口气,竖起大拇指:“真男人,给女魔头下战书呢!”

“嗨,我就知道他不会背叛兄弟们。”

“这下女魔头抓瞎了吧,嘿嘿,早晚把她赶出去,哼!”

快到上课时间,大家伙都进了教室。

执教有些惊讶,今天上课怎么都格外用功?

下午的课业上到一半,潘执教匆匆离去,看门的大爷来让他们自行回家。

“怎么了这是?”

大爷吩咐:“这几日暑气正盛,大家在家休息几天,绥阳先生他...”

“他于今日午间与世长辞了。”

学生们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眼底都有些无措。

“...那咱们什么时候再回来上课呀?”一个学生小声问。

没人回答。

绥阳先生就是院长戚同文,他乃宋州楚秋人,也算是历经三朝,一心致力于讲学,无心仕途,只教书育人,也算一代名儒,桃李满天下。

如今他去世,其子又一心仕途,这睢阳书院又该何去何从?

将众人遣散后,睢阳书院大门紧闭,挂上了白灯笼。

江御倒是不怎么担心,毕竟绥阳先生虽然去世,可他儿子戚纶却还在睢阳书院。

最起码在戚纶守孝三年期间,这书院是一定会开下去的。

至于三年之后...三年之后他江御孝期已满,自当去博一番前程。

这几天就权当给自己放假了。

江御出门去买了祭祀用品,等到晚上才又折返回来,撞见了拿着同样东西的沈知白。

拿着东西的两人去给戚老先生上了香,又磕了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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